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2年以来,漳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已立案查处漳州市芗城区某某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案等5起,发现该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存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成份、普通农药残留,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安全责任意识。2022年5月6日,漳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召集市局农安科负责人和属地农业农村部门、乡镇分管领导和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约谈会。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乡镇和专业合作社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标准,坚持“产出来”、“管出来”并举,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合格供应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悉,2022年以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已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8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有力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下一步,将不断完善联防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nyj/2022-05-07/445429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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