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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农办发〔2022〕4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贺州市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12 来源: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39号)和《2022年广西土肥工作意见》(桂土肥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2年贺州市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贺州市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农规发〔2021〕8号)提出的推进化肥减量化要求,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39号)、《2022年广西土肥工作意见》(桂土肥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持续巩固我市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成果,深入推进2022年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及中央、自治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提高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为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农作物科学施肥,做好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试验示范,持续推进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重点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技术。2022年,全市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295万亩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面积18万亩以上、秸秆还田面积143万亩以上、发展绿肥种植面积16万亩以上、增施有机肥面积15万亩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1%。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强化农户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制定、数据开发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加强大数据管理与开发应用,服务支撑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一是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工作。根据《广西主要农作物农户施肥情况调查监测点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以代表性调查县为重点,围绕水稻、蔬菜、花生和柑橘等本地主栽农作物,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施肥情况跟踪调查,建立施肥台账。二是规范取土化验和植株测试。规范采集土壤样品,控制分析化验质量,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取土化验和植株测试工作建议购买服务,承担任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具备相应检测资质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近3年内承担过土壤植株样品检测工作的机构。三是统筹做好田间试验。按照“统筹规划、区域设点、综合试验”的要求,开展主要粮食作物肥效、化肥利用率及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为优化施肥配方和施肥方案提供支撑。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科研、教学单位协助开展田间试验。四是强化数据管理应用。健全数据上报和管理制度,各县(区)土肥部门要及时规范整理录入土壤植株测试、农户调查、田间试验示范等数据。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充分挖掘测土配方施肥历史数据,探索科学施肥云服务,加快手机版广西测土配方施肥点点通应用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推动科学施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二)促进施肥方式转变。充分发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头作用,强化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施肥方式转变。一是推广适期施肥技术。合理确定基肥追肥施用比例,实行因地、因苗、因水、因时分期施肥技术。二是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结合高效节水灌溉,示范推广滴灌施肥、微喷灌施肥等技术,促进水肥一体化技术下地,提高肥料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实行机械施肥。按照农艺农机融合、基肥追肥统筹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机械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减少养分挥发和流失。

  (三)推进有机肥源高效利用。各县(区)要根据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业经营体制特点,积极探索有机肥源养分利用的有效模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民增施有机肥。一是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生产有机肥,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社会化出渣运肥”模式,发展种养一体化模式。二是推进秸秆养分还田。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堆沤腐熟还田、覆盖还田等技术,推进秸秆养分还田。三是因地制宜种植绿肥。在富硒土壤耕地以种植紫云英为主,非富硒土壤耕地重点种植油菜。充分利用光热资源好、冬闲田地可用面积充足、果园面积大等优势发展绿肥生产,培肥土壤,提高地力。四是大力发展商品有机肥。积极鼓励本地有机肥料生产企业充分利用我市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菌渣等有机资源,经生物发酵等无害化处理后生产商品有机肥。

  (四)结合农用地安全利用,建立健全科学施肥体系。在安全利用类耕地上,根据种植作物特征和土壤养分丰缺指标、耕作方式、污染物种类等情况,采取优化施肥措施,优化有机肥、化肥种类与施用量,避免活化重金属污染物,积极引导使用商品有机肥,建立健全科学施肥体系,切实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监测肥料销售和使用情况,规范农作物化肥统计工作。一是监测肥料销售情况。各县(区)对本辖区的肥料销售情况进行监测,以乡镇为单位,以半年为周期,每个乡镇采集2-3个肥料销售商的肥料销售记录,填报《肥料销售量抽查统计表》(附件1),及时掌握本县(区)的肥料销售情况。二是监测农作物肥料使用情况。以县(区)为单位,选择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化肥使用情况调查,综合本县(区)农业主导产业、耕作制度、地力水平、施肥和管理水平等因素,在粮食(水稻、玉米)、蔬菜、果树、茶树、香芋等农作物种类中选择本地主栽农作物开展肥料使用情况调查,以半年为周期监测农作物肥料使用情况并填写《农业经营主体农作物肥料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测算出本地主要农作物用肥水平,为统计本县(区)年度化肥使用量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强与统计部门信息沟通交流,及时将农作物化肥使用量情况报送统计部门,共同做好农作物化肥使用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六)做好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服务。发挥科学施肥指导专家团队技术支撑作用,开展技术培训,分析整理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协助开展田间试验、农户调查、化肥利用率测算和施肥指导意见制定。根据《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土肥字〔2022〕19号)的文件精神,各县(区)土肥部门要做好水稻、玉米、果树、蔬菜、茶树等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服务,创新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方式,适时发布肥料配方、施肥方案等施肥指导信息,确保各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落实落地。

  (七)梳理总结测土配方施肥成效。各县(区)要系统总结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成效经验,提炼技术成果,评价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做法,收集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做好测土配方施肥的意见建议,形成相关总结材料,为“十四五”期间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工作奠定基础。

  四、主要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任务安排

  各县(区)在安排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时,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贺州市香芋全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贺州市现代设施农业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自治区2022年水稻玉米高产攻关行动、贺州市加快推进广西六堡茶产业发展等工作,确保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取得成效。

  (一)水稻基地化肥减量增效示范

  1.实施地点:全市各县(区)。

  2.示范面积: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各5万亩,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各4万亩。

  (二)蔬菜基地化肥减量增效示范

  1.实施地点:全市各县(区)。

  2.示范面积:八步区、平桂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各5万亩,钟山县3万亩、昭平县1万亩。

  (三)玉米基地化肥减量增效示范

  1.实施地点:全市各县(区)。

  2.示范面积:富川瑶族自治县2万亩,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各1万亩、昭平县0.5万亩。

  (四)果树优势产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

  1.实施地点:全市各县(区)。

  2.示范面积:八步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各3万亩,平桂区、昭平县各1万亩。

  (五)茶树优势产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

  1.实施地点: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

  2.示范面积:昭平县6万亩,平桂区1万亩,八步区和钟山县0.3万亩。

  (六)香芋特色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

  1.实施地点:全市各县(区)。

  2.示范面积:八步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各2万亩,平桂区、钟山县各1万亩,昭平县0.4万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健全实施机构。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完善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细化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主要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健全技术专家组。各县(区)要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强化技术支持、指导。

  (二)加强督促检查。根据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的安排部署,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对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建立健全“一季一调度”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向农民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的重要意义,增强农民科学施肥意识。开展科学认识化肥、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主题宣传,充分挖掘推进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普及科学施用化肥与增施有机肥技术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举办观摩会、培训班及发放施肥建议卡、技术明白纸等方式大力开展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关键时节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技术到位率。

  (四)强化相关材料报送。一是工作方案和总结材料报送。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于5月30日前报送县(区)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于12月9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至市土壤肥料生态站邮箱。二是肥料销售和使用情况统计表报送。各县(区)农业农村局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上报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至市土壤肥料生态站邮箱。联系人:龙光霞,联系电话:5124597,邮箱:hzstrflstz@163.com。

  

  附件:1.2022年贺州市     县(区)上半年(或下半年)肥料销售量抽查统计表

  2.2022年贺州市     县(区)上半年(或全年)农业经营主体农作物肥料使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2年贺州市      县(区)上半年(或下半年)肥料销售量抽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农业农村局(盖章)                      

  

  

  销售商名称

  氮肥(吨)

  磷肥(吨)

  钾肥(吨)

  复混(合)肥(吨)

  有机肥(吨)

  水溶性肥料(吨)

  尿素

  碳酸氢铵

  普通过磷酸钙

  钙镁磷肥

  进口氯化钾

  硫酸钾

  国产低浓度复混肥

  国产中浓度复混肥

  国产高浓度复混肥

  进口复合肥

  新型肥料

  普通有机肥

  生物有机肥



























































































  合  计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备注:1.统计数据为肥料实物量;2.统计数据为半年肥料销售量,分上半年和下半年统计;3.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将202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表格(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报送到市土壤肥料生态站邮箱:hzstrflstz@163.com。

  

  

  

  附件2

   

  2022年贺州市      县(区)上半年(或全年)农业经营主体农作物肥料使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农业农村局(盖章)                                                       

  

  

  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农作物种类

  种植面积(亩)

  化肥使用量(实物量,吨)

  化肥使用量(折纯量,吨)

  有机肥(吨)

  水溶性肥料(吨)

  合计

  氮肥

  磷肥

  钾肥

  复混(合)肥

  新型肥料

  普通

  有机肥

  生物

  有机肥


  水稻












  玉米












  蔬菜












  果树












  茶树












  香芋












  合计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备注:1.农业经营主体对象为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2.农作物肥料使用情况统计数据为累计数;3.表格内容可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种植作物调整,主要农作物统计对象为水稻、玉米、蔬菜、果树、茶树、香芋等;4.建议固定年度调查对象,开展半年和全年肥料使用情况调查;5.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将2022年上半年和全年表格(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报送到市土壤肥料生态站邮箱:hzstrflstz@163.com。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zcwj/t118595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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