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新增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我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且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
(一)高度重视,切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准确理解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摒弃等待观望思想,坚定不移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把专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毫不动摇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二)精心组织,落实工作机构做好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行动起来,确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要统筹推进工作。今年9月份市委常委会对全市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要求全面统筹推进。各县(市、区)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乡村振兴、农房管控、卫片执法、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协同推进。二是组建工作机构。各县(市、区)要抓紧成立农房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形成牵头部门主管主抓、其他部门大力协作的工作合力。三是做好工作保障。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此次专项工作的保障,明确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村小组(社区)等各级领导者、管理者以及工作人员,落实相关工作的保障经费,配备相关执法设备,确保各项工作压茬推进。
二、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新增
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合理的刚性需求建房应批尽批,对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想方设法、采取一切手段坚决遏制,在宣传、巡查、报告、处置等方面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有序推进。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宣传是推动专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做好宣传工作能激发百姓参与热情,得到群众的广泛理解、支持和配合。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加强宣传工作:一是建立舆情组。要明确宣传责任,把握宣传动态,监测研判分析舆情,加强舆论导向和风险防控,确保宣传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方面形式要多样,可采用横幅、标语、电子屏等方式,也可采用短信、微信、抖音等自媒体方式;另一方面重点要突出,要把国家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的决心宣传到位,把国家明确的“八不准”政策宣传到位,把国家落实农村依法依规建房的政策宣传到位。
(二)落实巡查,及时报告。把巡查工作做细做实,不仅是及时发现违法问题的前提条件,同时也为解决问题、减轻群众负担、节约执法成本创造了有利条件。各县(市、区)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巡查工作,将其落到实处。一是建立以村小组为基本单位划分的巡查网格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片区包干责任人,片区包干责任人要注册成为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实时报送系统的正式用户,熟练掌握上报要求。专项行动要以乡镇包村责任人、村委包组责任人、村组责任人共同巡查为主,各县(市、区)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将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巡查报告和零报制度。一方面要定期报送,发现新增违法问题的,巡查责任人要及时逐级上报,没有发现问题的,要实行零报。村(居)委、村小组可采取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上报,县(市、区)、乡镇(街道)一定要落实系统报送和书面报告,各级片区责任人对报告承担共同责任。另一方面要重大专报,对违建建筑超过一层、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在自然保护区建房、顶风违建等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逐级专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在报送定期报告、重大专报至上一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必须一并抄报本级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并视案情情况抄送农房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相关成员单位。
(三)立行立改,建立台账。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房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本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同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务必坚决遏制,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整治完毕。对未占用基本农田且符合“一户一宅”的刚需建房、政策类公益类民生项目建房、与本村农产品加工有直接关联的新产业新业态类建房,一律从快审批;对国家明确的“八不准”违法建房,要坚决予以拆除整治到位。若10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审批或需要持续整改的,各县(市、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专报本级人民政府,制定一案一档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
各县(市、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梳理7月3日开展整治以来发现的新增问题,分门别类建立系统台账和纸质台账,在确保台账一致性的同时,要逐宗建立健全整治方案、照片等档案资料,做好接受上级核查检验的准备。
三、开展抽查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为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市本级将组织开展全市抽查检查工作,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的抽查检查,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工作的贯彻落实。一是要逐级建立检查落实机制。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县(市、区)每月至少组织2次、乡镇(街道)每周至少组织1次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检查。二是要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对应发现未发现的违法建房问题,各县(市、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总列出整治任务清单,一定要限期整改到位。三是要通报检查情况。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在辖区内通报检查结果,问题严重的要移送纪委监委倒查,对相关领导和人员追责问责,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倒查。四是要协同开展检查。要加强与本级党委、人大、政府督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检查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乡镇工作人员、村民、典型违法案例当事人一同参与检查工作,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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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ztlm/nclzgdjfzzgz/202205/t20220517_2271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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