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召开支队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会
5月25日,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开支队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会。
为做好支队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支队在会前进行了充分准备。支队党委专门成立由支队领导班子成员、支队纪委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支队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
支队工作实际,支队制定并印发了《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会上,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配好“强引擎”、树好“风向标”,支队人事科对本次考核人员情况及考核细则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向大会综合反馈了各科(室、大队)上报的部门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推荐意见。会议根据各科(室、大队)考核情况,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使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综合评分中占有一定比重,形成既有正向激励又有负面约束的全方位奖惩链条,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参加2021年年度考核的科级及以下参公人员105人,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16人,有9人因抽调和驻村在外单位参加考核。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讨论,会议最终按20%比例推选出支队科级及以下参公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推荐人选21人,其余84人全部建议为称职等次,无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人员。按10%的比例推选出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优秀等次推荐人选1人,工勤人员考核优秀等次推荐人选1人,其余23人全部建议为合格,无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人员,并按有关程序将本次会议推选结果报局党组审定。
下一步,支队将继续实行“个人自评、分管领导打分评鉴、主要领导签批考核意见”的多元考评机制,在量化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各条线的考核明细,用好平时考核“显微镜”作用。加强对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推动岗位职责、工作量、权责分配、职位设置的优化,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原文链接:http://ny.nanning.gov.cn/ztzl/xyxxgs/gzdt/t519221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