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注重长效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动物诊疗行为,提升全区动物诊疗行业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海门区农业农村局详细制定了《动物诊疗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监管全覆盖,堵塞风险漏洞,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5月20日至25日,检查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区11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结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机构和人员、选址和布局、设施和设备、制度和记录、管理和服务等5个方面31条现场检查内容开展全方位业务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共发出3份整改通知,并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强化动物诊疗机构法律法规宣传,将规范用药、执业兽医备案、兽医处方管理、放射性设备规范使用、诊疗废弃物处置、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等各环节现场解读,督促动物诊疗机构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实施动物诊疗行为,全面提升全区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意识。(撰稿人:袁菊)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xmsy/content/79611a46-4388-4d74-b839-c2a9167e1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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