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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时间:2022-06-08 来源: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辽宁日报》发布《关于第一批拟命名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的公示》,我市成功入围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市农业农村局--“深化农业执法改革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营口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突出“四个注重”,深化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积极打造一流队伍,经不懈努力在体制机制、保障措施、执法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有效全市推进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注重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执法改革

  营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明确提出扎实推进执法改革,不打折扣地完成改革的任务目标,并将其列入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高位推动。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筹备组,加强与编制、人事、司法、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并多次召开筹备组会议,制定出台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节点,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推进。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执法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具体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经费等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市县相关业务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厘清农业执法边界,理顺执法职责分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大大提高了执法改革工作效率。全市于2020年6月在全省率先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基本形成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注重制度保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案件通报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执法过错追究等24项制度。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编制执法清单、统一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程序办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新提出综合执法“21字方针”,即“学职责,建队伍,立制度,明底数,抓关键,重合作,靠科技”,促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队伍更加优良。2020年,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市执法队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注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党对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将执法队伍的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和纪律作风建设,夯实理想信念,保证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机构规范设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教育培训活动。2020年以来,累计培训执法人员800余人次;落实经费保障,改善执法装备。落实市执法队预算资金1450万元,通过渔业主导资金,向县区局(队)下达资金730万元,用于市、县执法运行经费。并对市执法队办公区进行了装修改造,并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像机等设备,装备100吨级执法船2艘、执法艇4艘、执法车10辆,保障执法工作正常运行。

  注重监督检查,着力提升执法效能

  根据各个时期农事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先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0”、打击私屠滥宰及违规调运生猪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净化了我市农资市场,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改善了渔业执法环境。2020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1起,其中市本级54起。通过高压严管、铁面执法、重拳出击,形成了对农业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下一步,我市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完善规范和创新提高,着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原文链接:http://nyncj.yingkou.gov.cn/001/20220602/6fcb20cb-48c5-46f3-9361-25eb9a6b8a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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