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工作
为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推动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充分保障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2年5月31日到江南区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宣传工作,共走访各类经营店及摊点32个,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本次宣传紧扣农业领域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内容,针对重点区域及重点环节广泛做好农业经营者普法解读工作。一是根据江西镇种植豇豆的需要,给予种植户豇豆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规范使用农药和化肥;二是加强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监督执法宣传,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部门分工及农民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相关内容,针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养殖、经营运输及屠宰法律义务和责任进行告知,并一一回复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疑问;四是对农资经营、购买和使用注意事项进行宣传,现场解答如何鉴别伪劣农药、种子和化肥,并提供农资纠纷的解决途径。通过宣传,让更多的经营者知法守法,自觉承担主体责任,带动整个行业规范经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对经营店进行普法宣传
对经营摊点进行普法宣传
原文链接:http://ny.nanning.gov.cn/ztzl/xyxxgs/gzdt/t5197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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