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农函〔2022〕21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B类)
梁家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不断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经与水利、城市管理、乡村振兴、住建、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对接,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水利建设管理方面。一是2021年至2022年启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对水库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全市排查出水库除险加固历史遗留问题187个,完成问题整改134个,剩余53个问题将在年底前完成整改;二是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存量任务两年完成,到期任务当年完成”的工作部署,我市2021年共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118座,2022年对到期开展安全鉴定的水库大坝“应鉴必鉴”。保障水库大坝病险情况能够定期“体检”。三是对水库大坝鉴定为“三类坝”的病险水库及时开展除险加固。2021年共争取8391.12万元用于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水库安全隐患。在燃气下乡方面。我市坚持以城市带动县城、以县城带动乡镇(农村)推动模式,积极推进农村燃气供应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目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已经普及覆盖到乡村。我市强化对农村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以及配送制度建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农村燃气的有效供给和安全管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2018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美丽贺州•幸福乡村”活动等,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显著提升。
下一步,农业农村、水利、城市管理、乡村振兴、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积极推进水库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水库管理机制,落实管护经费和管护人员,确保水利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减小水旱灾害对农业的冲击。二是努力建立乡村燃气利用推进机制,将乡村燃气推广使用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坚持“宜网则网、宜罐则罐”,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制定乡村燃气设施规划建设方案,进一步提高乡村燃气利用率。同时鼓励市、县管道燃气企业向周边乡镇和农村辐射供应管道天然气,扩大供气覆盖范围。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zcwj/t11974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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