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强化信用监管深化体系建设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巩义市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勤于实践,不断健全以信用为基础、以承诺为引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一是加强信用承诺。及时向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宣传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升主体“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诚实守信意识,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及诚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涉农企业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养殖户无害化处理机制和农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经营单位自检制度等,以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巩义市各类经营主体共签订承诺书80余份。
二是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成立巩义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巩义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通过发放宣传页、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查。目前,全市共130家农业生产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开具合格证4607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98.35吨。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印发《巩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以信用惩戒倒逼生产经营者遵规守法、安全生产。同时,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检查事项,按要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探索“双随机+分级分类监管”,最终根据抽查检查结果,更新企业信用监管等级,目前,根据制定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前期检查情况,共上传农产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信息13条。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78家次,指导各主体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完善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帐,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积极树立诚信风尚。
(编辑:刘璐)
原文链接:http://zzny.zhengzhou.gov.cn/zwdt/6479592.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