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省级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名录(第三批)的通知
粤农农函〔2022〕57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精神,加强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壮大省级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库,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级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以下简称“土专家”)遴选、评审、推荐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土专家”事迹的宣传,引导和推动农业农村各领域各层面工作者、从业者在全省“土专家”遴选培育上形成共识,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要积极为“土专家”创造有利条件,把“土专家”的培育和使用工作与机收减损大比武、农机化技能人才培训、农机检修维护指导服务、绿色高效农机化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土专家”的专项特长,推动“土专家”在农机化技术进步和农业生产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形成农机实用型人才“头雁集群”效应,示范带动农机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省级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名录(第三批)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0日
相关附件:省级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名录(第三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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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950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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