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农牧局关于开展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全区农牧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农牧办发〔2022〕283号)和《通辽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通安委办〔2022〕2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市农机、渔业、农药、畜牧、兽药、饲料、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沼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市农牧局农
机科、渔业渔政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科、兽医科、饲料饲草科、科教科于6月30日前将全市农机、渔业、农药、畜牧、兽药、饲料、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局办公室。
联系人:杜娟
电话:15928856775
邮箱:nmtlnmj@126.com
附件:1.2022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2022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2022年全市农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4.2022年全市畜牧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5.2022年全市兽药“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6.2022年全市饲料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7.2022年全市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通辽市农牧局
2022年6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2-06/08/content_b7bb7c4b57744fc09e1b4abd15dbd56f.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