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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畜牧兽医有关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07-05 来源:福州农业局 作者:佚名

  按照《福建省农业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畜牧兽医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畜牧兽医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2022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兽药监督检查事项的“双随机”检查活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在福建省农业厅“农业云131”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现将2022年上半年畜牧兽医有关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环节:福州市华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儒宅农业有限公司、福建省连江县集富牲畜定点屠宰厂、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海峡家禽批发市场。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环节:福清市宏路明辉牲畜定点屠宰场、福清市南鑫牲畜屠宰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环节:福清犇鸿牧业有限公司、苏州恒利通运输公司。兽药监督检查环节: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福州康众牧业有限公司、福州海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牧医堂商贸有限公司、福州博纳牧业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1.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环节: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主要检查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是否变更场所地址、经营范围以及是否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等;兼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主要检查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是否相对隔离等;动物屠宰活动主要检查场内动物临床健康状况消毒设备配备、运行及消毒实施情况等。

   2.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环节:(1)屠宰企业设立条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屠宰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2)生猪进场管理。对进场生猪进行健康检查,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标识佩戴情况等。

   3.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环节:收购站检查收购过程中是否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是否收购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等;运输车要验证生鲜乳准运证明是否有效、查验当日生鲜乳交接单内容填写是否真实、完整、清晰等。

   4. 兽药监督检查环节:(1)是否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2)2016年7月1日之后出厂的兽药产品标签上是否附二维码,并可通过农业部可追溯系统查询真伪;(3)经营的兽用抗菌药是否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4)经营兽用抗菌原料药是否拆零销售或者是否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等。

   三、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发现兽药经营环节福州牧医堂商贸有限公司兽药购销记录不完善,现场检查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其他检查对象检查合格,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更新抽查系统中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 检查相关企业的整改情况。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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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zwgk/xzql/202207/t20220704_43915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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