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业执法人员 参加全国屠宰法律法规网络直播宣传培训
6月28日上午,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人员100余人,通过互联网终端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全国屠宰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主任、律师陈向武授课解读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以及《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列举了未经定点屠宰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等34种违法行为,从案件名称(罪名)、违法行为及义务主体、判定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及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详细解读。
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均组织执法人员集中观看学习,切实提高了屠宰法律法规水平,进一步提升了执法能力,取得良好培训效果。
原文链接:http://nyncj.quanzhou.gov.cn/xxgk/gzdt/202207/t20220701_27451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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