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农业农村局指导辖区养殖场规范填写畜禽养殖档案
为了加强养殖场日常生产行为监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区农业农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为标尺,针对部分养殖场为应付检查而突击建档,档案填写逻辑混乱,起不到真实记录日常生产的情况,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养殖场畜禽养殖档案填写进行专项指导。
一是加强指导,督促养殖场做好养殖档案记录和管理。要求真实并完整记录生产、诊疗、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饲料兽药购进使用等情况,不得伪造,杜绝档案填写流于形式,妥善做好归档保存工作。
二是加强监管,将养殖档案管理与产地检疫工作挂钩。要求养殖场申报产地检疫时,必须携带《畜禽养殖档案》,经检疫人员对填写情况进行严格查验。凡养殖档案相关记录不符合规定的,当场指出整改意见,要求养殖场立即整改,否则不予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三是加强抽查,建立养殖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区农业农村局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养殖场畜禽养殖过程的档案记录和管理进行抽查,同时查验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疫病防控措施等,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网络编辑:孙丹
信息审核:张克勇
原文链接: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94/html/anyncjdt/qxdt/202207/658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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