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第二季度)
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3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092万元。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 备注 |
1 | 上海明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闵行区浦江镇正义村振兴路甲1号 |
二、执法人员未发现有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21-63212029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gsgg/20220708/c384e84463174b8cb641253ed7f25c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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