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汛期动物炭疽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当前,我省已进入夏季汛期,多地已出现强降雨,动物炭疽发生风险增加,为切实做好汛期动物炭疽防控工作,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监测排查
全面开展炭疽疫情监测排查,重点监测发生过疫情地区和其他高风险区的家畜,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排除疫情隐患。对炭疽新老疫区的牛羊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对牲畜交易、屠宰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降水较多的地区,要加大排查力度和频次,必要时对重点疫区开展环境监测。严格按照《动物炭疽诊断技术》(NY/T 561)要求对病死畜采样送检,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认真做好免疫接种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207/202207000237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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