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拟报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组织报送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的函》(农渔资环函〔2022〕35号)要求,经各地推荐、专家审核,拟报送延边马苏大麻哈水产良种场等24家单位参评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同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单位: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联系电话:0431—88906319
传 真:0431—88906461
附件:拟报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207/t20220719_851591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