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加快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培育工作
去年,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泉州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明确将围绕“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求,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截至目前,泉州市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192户,超额完成半年目标任务的74%。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一项新工作,重点是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示范户典型引领带动,真正发挥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为了更好的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今年,泉州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建立普法宣讲队伍、设立农业普法超市、建立涉农法律咨询专栏等措施,加快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农业农村普法新格局。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从有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创业大学生青年、大学生村官的家庭中遴选,优先选择“法律明白户”或有“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家庭,培育对象还可以延伸到有驻村辅警、村民小组长、中共党员、五老干部(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包括农资经营店)等各类人才或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家庭。在颁发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制作的标志牌匾同时,建立跟踪调研和监测评估机制,及时掌握示范户学法用法和示范带动的情况与效果,实施动态化管理,推动构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nyncj.quanzhou.gov.cn/xxgk/gzdt/202207/t20220719_27522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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