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农药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的公示
根据《2022年福州市农药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农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双随机”检查活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我局随机抽取了永泰县嵩口应添农资部等5家农药经营企业,永泰县大仓家庭农场等5家农药使用企业,从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抽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名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对抽查对象执法进行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农药经营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否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二、是否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三、是否建立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四、农药产品抽查结果是否与农药登记证一致等。农药使用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否建立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二、是否使用禁用的农药;三、是否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制度;四、是否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生产企业等,并保存2年以上等。
此次执法检查结果为:永泰县梧桐镇王小燕农资服务部、永泰县梧桐镇郑达强农资经营部、永泰县樟城镇胖胖农资植保服务部、永泰县鑫晖家庭农场、永泰县嵩口拂手松家庭农场、福建虎马谷农业休闲观光有限公司、永泰县大仓家庭农场、永泰县嵩口灯架山家庭农场检查结果均合格。永泰县嵩口年年丰农资商店和永泰县嵩口应添农资部相关农资销售记录和采购台账不完善,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责令检查对象限期整改,由属地监管部门跟进督促落实。
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zwgk/xzql/202207/t20220728_44056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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