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行动支部联合多部门开展阳澄湖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7月25日,市农业农村局“长江禁捕”行动支部、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姑苏区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联合开展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342820尾鳙鱼鱼苗被放流至阳澄湖水域。
此次放流经费源自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赔偿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约3.5万元,这是自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以来,阳澄湖第二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依法进行生态补偿。此次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旨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补偿性修复因违法行为而受损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渔业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
“长江禁捕”行动支部作为今年实施局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重要抓手和载体,采取“边行动、边活动、边带动”的工作思路,有效统筹局系统长江禁捕力量,切实推动了党建与长江禁捕融合发展。自5月成立至今,行动支部围绕党建联盟、普法宣传、联合执法积极推进长江禁捕工作,目前已开展执法专项行动29批次,出动执法人员776人次,无人机巡查54架次,查获“三无”船舶16艘次,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普法宣讲480人次,查获违法捕捞案件14起,移交公安部门涉渔刑事案件3起,现场指导、监督公益组织在长江干流增殖放流535余万尾鱼苗。
下阶段,“长江禁捕”行动支部将持续坚持严厉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切实加强同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配合,强化落实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措施。通过践行“支部在一线行动,党员在一线锻炼”,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禁捕一线,营造良好的长江禁捕作战氛围,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长江禁捕深度融合。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djgz/202207/78b79752ee164b20820a43da71577cd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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