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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北京市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08-09 来源:北京市农村农业局 作者:佚名

  一、印发本方案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本方案是为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以及本市进一步改进农民培训的工作要求,为精准实施专项培育工作而专门制定的指导意见。

  二、方案确定的年度任务是什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出的高素质农民年度培训任务,市级全年应培训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000人,加上中央下达本市的高素质农民480人的培训任务,全年培育规模应不少于1480人。

  三、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有几项?

  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共四项,任务来源一是依据农办科〔2022〕10号)文件要求,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服务培训对象需求。包括:全面保障粮食和“菜篮子”产品供给、聚焦关键环节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和提升农民职业能力等。

  四、方案确定的专项行动有几项?

  本方案确定的专项行动共四项,包括: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行动、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行动、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行动和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产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等。

  五、可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包括哪几类主体?

  本市范围内从事(含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从业者,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和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等,均可自愿报名免费参加培训。同等条件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创业者、退役军人等主体对象。

  六、方案确定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一是由农民培训主管部门向各相关单位征集年度培育计划;二是择优确定承训机构,由承训机构制定具体教学计划;三是由主管部门和承训机构公开招募学员;四是承训机构合理安排课程;五是由农民培训主管部门开展过程监管;六是由农民培训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具体参见文件)。

  七、方案提出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本方案提出要将农民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加强培训经费监管,强化训后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抓好典型选树等。


原文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zcjd/32587086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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