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天津食品集团:
为推进天津市农业农村对外交流合作,我委制订了《天津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
“十四五”规划
目录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战略部署,提出了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两个中心”)的目标。农业农村国际合作是全市对外开放和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服务大局展担当、内外联动促发展的工作定位,推进我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化农业“引进来”“走出去”,加快培育农业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助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发展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全市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十四五”农业农村国际合作规划》和《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编制本规划。
“十三五”时期,我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在推动境外合作布局、对外合作平台建设、对外贸易投资和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服务全市对外交往大局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服务对外交往大局展现新担当。农业农村部以天津食品集团保加利亚项目为初期依托,推动建设首个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示范区,李克强总理和保加利亚总理共同为园区揭牌。中蒙合作蔬菜科技示范园项目列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率中共代表团访蒙成果,被列为中蒙建交70周年70个重点项目之一。智中示范农场成为中国农业农村部和智利农业部合作项目。
二是对外合作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滨海新区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首批十个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之一。跨境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通关效率明显提升,服务农产品进出口作用更加明显;农业对外合作技术集成转移中心带动我市水稻、蔬菜等现代种业、现代农机科技“抱团”走向海外。中智示范农场成为中国与拉美国家农业交流合作重要窗口。
三是农业对外投资实现新突破。全市农业对外投资累计达到9.82亿美元,较“十二五”末增长41.5%,境外涉农企业达到17家,保持逐年增长态势,探索多种境外投资模式,新增利民调料加纳番茄酱加工厂、天隆农业越南水稻蔬菜育种基地等多个实体项目,项目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四是农产品对外贸易取得新增长。全市农产品进出口额达到124.55亿美元,较“十二五”末增长158%,其中:出口10.31亿美元,在全国位次从第21位上升到16位。认定市级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22家,天津谦德食品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五是农业科技合作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期间,组织79个农业因公出国团组出访,推动我市与日韩、东南亚、中东欧、南美、澳新等科技交流和技术合作。连续在津举办国际羊业发展高级研讨会。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培育的花椰菜种子出口到越南、印度和巴基斯坦,性状表现优异。天隆杂交稻在境外推广面积超过70万亩。
第二节“十四五”发展形势一是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农业对外开放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进入乡村全面振兴的新阶段,保障“米袋子”和“菜篮子”市场供应,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推进“三美四乡”建设,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等,对加快农业“引进来”“走出去”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两个中心”建设,为农业对外开放提供了更优环境。从国家层面看,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将从营商环境、要素流通渠道、基础设施、国际秩序和规则等方面,为农业对外开放提供更好宏观环境。从我市层面看,加快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将从商业生态、物流体系、政策创新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为农业对外开放提供更优微观环境。
三是农业日益成为国际交往重点和热点话题,为农业对外开放提供了更大舞台。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农业越来越成为对外交往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期待与中国加强农业合作。同时,外交活动也将越来越需要地方参与,我市在水稻、蔬菜育种、畜禽养殖、动物防疫人才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将有更多机会服务国家外交和全市对外交往大局。
四是国际经贸规则变革,为农业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区域贸易更为活跃,世界贸易组织(WTO)将面临改革,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我市农业对外合作企业将面临新的统一市场和更加开放、高效、透明的投资环境,继续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链布局,适应国际规则变化。同时,深刻变化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也亟需提高防范应对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外交和全市对外交往大局、“三美四乡”建设和“两个中心”建设,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着力推动境外项目高质量建设和农产品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企业对外投资、深化农业科技合作、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援助,推动农业农村国际合作与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农产品市场需求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助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为加快构建农业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农业投资、贸易和技术国际合作,更好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全市对外开放大局,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
二是坚持互利共赢、合作发展。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深化同各国的农业合作,将天津农业优势和合作国优势、把天津企业需求同合作国人民需求紧密结合,推动建立共同发展、稳固可靠、长期可持续的合作关系。
三是坚持内外统筹、协同联动。统筹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衔接,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构建全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一盘棋”工作格局。
四是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尊重企业在对外合作中的经营主体地位,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更好防范对外合作中的风险,保障农业农村对外合作行稳致远。
五是坚持规划引领、项目带动。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对外开放需要,做好全市农业国际合作发展规划布局。强化规划组织实施,通过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举措,夯实农业国际合作基础。
第三节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工作机制更加顺畅,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布局更加广泛,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实现更大提升,农业对外投资经营更加活跃,农业科技合作交流更有效益,在全国农业对外开放和全市整体开放中的地位更加重要。
一是合作网络布局更加全面。在深耕日韩、东南亚和澳新基础上,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拉美、南亚、非洲等地区建立或深化农业合作关系,实现由多点开花向抱团式发展转变,形成更加密集的对外合作网络。
二是合作平台作用充分展现。滨海新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在服务京津冀乃至北方地区农业“引进来”、“走出去”的作用更加明显,口岸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中智示范农场作为中拉农业合作窗口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三是农业国际贸易提档升级。农产品出口增长动能进一步提升,加速由价格优势、成本优势向质量、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综合优势转变。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农产品比重增加,农业服务贸易实现突破。到2025年,建设40个市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四是农业对外投资稳步提升。培育1—2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和一批经营灵活、效益显著的农业对外合作骨干企业,建设完成一批“小而美”的境外涉农项目,农业对外投资的经营质量和效益得到稳步提升。
五是科技交流合作更加务实。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引进与乡村振兴有效对接,优势农业品种、技术、装备“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更多参与国家对外援助和技术交流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整体外交。
一是高效益挖掘既有项目潜能。坚持多元化发展策略,推动既有农业经营业态由单一种植、养殖、捕捞向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国际贸易、休闲观光、科普宣传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提升经营效益。积极示范推广我市优势农作物品种、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装备,打造我市先进农业技术境外展示窗口。引导境外农业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搭建对外联络和民间友好交往桥梁。
二是高标准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坚持市场导向,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在农艺上综合平衡技术先进性和经济适用性,精心选择适应当地气象水文条件和市场需求的农作物品种。坚持本土化经营策略,帮助培养本土化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坚持绿色发展,优先选用排放低、污染小、可循环、环境友好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投入品。
三是高水平推动储备项目谋划。坚持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战略谋划项目,面向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RCEP区域等地区,谋划一批服务先进农业技术和优势种业“走出去”的农业技术示范基地项目。面向农业资源丰富地区,储备一批以贸易为发展方向的境外园区或农场项目。面向主要出口市场,谋划境外营销分支机构建设。
专栏1 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示范区 |
根据中国与保加利亚两国农业部合作协议建立,以天津食品集团保加利亚项目为基础,努力打造成为中国农业企业与中东欧国家及欧盟农业合作的“桥头堡”,中国先进农业品种、技术、装备和管理等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展示区”,国内先进农业产能在欧洲合作的“承接区”,推动中保、中欧、中外农产品贸易和电商物流的“先行区”,农垦体制改革境外先行先试的“试验区”。“十四五”期间,在既有基础上,推动实施项目核心区起步区建设。 |
专栏2 中蒙合作蔬菜科技示范园 |
中蒙务实合作“十件实事”之一。依托天津市农业科技发展优势,联合蒙古国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在蒙古国示范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共同搭建高寒地区设施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平台,打造成为蒙古国现代农业科技的培训和服务中心,示范带动蒙古国内实现蔬菜周年供应,有效缓解新鲜蔬菜供应不足局面,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十四五”期间,积极推动前期准备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投产、发挥作用。 |
专栏3 智中示范农场 |
按照中智两国农业部合作备忘录要求推动建设,坚持需求导向,突出中国特色和天津优势,加强项目整体筹划,整合中外各方资源,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带动中智、中拉农业经贸往来、友好交往、装备技术展示的重要平台。“十四五”期间,做好项目筹划和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启动建设。 |
一是强化农业贸易口岸优势。深化农产品贸易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监管设施资源,加强冷链仓储、物流和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改进工作流程,加快通关时效,保持软硬件全国领先水平。大力发展跨境农产品贸易电子商务,加强销售终端建设,主动融入主流电商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强化对开放腹地的辐射带动,积极参与东西部协作、地区交流合作,促进内陆优势农产品对外出口。
二是增强农业科技跨国集成转移功能。聚焦种业、生物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引进、消化、吸收、集成创新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推动我市水稻、蔬菜等优势种业和现代农机、农药、兽药、农艺、人才等资源要素,以一体化解决方案模式走向海外。加大畜禽、农作物、果树苗种质资源引进力度,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三是做大做强涉外涉农产业。发挥天津港综合保税区、临港经济区港口、仓储、物流、产业及政策优势,大力发展大豆、棕榈、芝麻、花生等油料作物进口、压榨产业,打造“大粮油”产业集群。发挥“走出去”企业聚集优势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农业对外合作总部企业入驻,发展大宗农产品头寸交易、贸易结算、科技研发等产业,打造农业总部经济集聚区。
四是探索农业全面开放新路径。主动对接国际投资贸易新规则,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创新性财政政策试验试点,探索建立我市农业农村对外合作的支持引导政策。稳步推进金融政策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业农村对外合作特点的金融产品。提高质量安全及疫情防控水平,在安全保障基础上持续深化通关便利化。
专栏4 伊港跨境农产品电商平台 |
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优势,依托天津港强集团在自贸区内设立的京津冀冷链物流基地和智能加工区,加强企业信息化互联网+电商平台建设,提升改造冷链基地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线下展销渠道,打通购、产、验、销、存、运一体化通道,拓展本市及京冀乃至北方地区农产品销路,促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畅通。 |
专栏5 天隆农业国际合作技术转移中心 |
发挥天隆公司农业科技国际合作经验和渠道优势,强化育种资源收集、试验分析、品质鉴定、定向选育和定向输出能力建设,整合本市育种科研团队,实现先进育种技术引进、消化、吸收、集成创新,在保证种质资源安全同时,带动我市优势种业和先进农业技术“走出去”,提升种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
一是培育高质量发展主体。围绕我市蔬菜、水果、坚果、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开展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认定,在品牌认定、市场开拓、宣传推介、政策协调、人才培训、贷款融资等方面,加强对国贸基地的协调与服务,引导财税、金融、保险、通关、贸易综合服务等针对性政策向基地聚集,示范带动农业贸易转型升级,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
二是提升出口质量档次。面向欧盟、东盟、日韩、中东等目标市场,对标国际通行标准体系,推动出口备案基地建设,指导基地按照国际市场标准进行生产。强化出口全过程质量管控,积极申请国际认证,提升产品品质和市场信誉度。强化“津农精品”品牌包装设计、品牌文化挖掘、品牌国际营销,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培育出口导向型农业品牌。着力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强出口农产品研发,大力发展适销对路、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农产品,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
三是强化国际市场开拓。利用商协会资源和渠道,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种专业展会,探索建立境外农产品展销中心,搭建出口农产品境外展示展销平台,帮助农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是增强联农带农能力。发挥农产品出口骨干企业仓储加工能力、生产经营水平和营销渠道优势,鼓励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统一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带动我市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扩大农户对农产品出口增值收益的分享份额。
专栏6 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创建行动 |
到2025年,市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达到40个,形成一批出口能力强、质量水平高、经营效益好、优势特色明显、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农产品出口经营主体,认定基地农产品出口额达到全市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0%以上,成为对标国际标准、打造国际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带动农民增收的示范样板。 |
一是完善“走出去”区域布局。优化东南亚地区布局,支持企业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进行棕榈油等战略性产品全产业链开发,与印度尼西亚、越南和柬埔寨等国开展水稻技术合作,在缅甸、印尼等国家建设远洋渔船保障基地。巩固在东欧、澳新合作成果,支持在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发展玉米、小麦、大豆等产业,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乳业全产业链开发,加强畜牧种业合作。稳步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农业合作。积极探索与非洲、南美地区农业合作路径。
二是加强机制和平台建设。发挥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发展,积极争创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形成与境内试验区联动发展格局。推动企业抱团“走出去”,组建农业“走出去”合作联盟。
三是着力防范风险。深化农业对外投资数据采集与分析,强化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境外农业项目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对“走出去”企业的规范协调作用,引导“走出去”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专栏7 农业企业抱团出海行动 |
以境外农业示范园区、境外示范农场、技术推广中心等项目为依托,加强与东道国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交流联络,更好发挥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风险防控、信息分享、法律支持、政策咨询等公共服务,支持组建重点国别、主导产业“走出去”企业联盟,推动农业企业抱团“走出去”。 |
一是加强农业技术引进。聚焦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围绕粮食减损、现代种业、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节水、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与先进农业国家开展联合研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引进、集成、推广一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新模式。
二是加快农业科技“走出去”步伐。与世界各国分享天津农业科技发展成果与经验,鼓励在境外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基地,推动我市杂交水稻、黄瓜、花椰菜、肉羊等优势种业“走出去”。
三是加强农业科技人才交流。在粮食与园艺作物育种、植物病虫害防治、动物养殖和疫病防控、土壤健康、农业有害生物防控、数字化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应对自然灾害等相关领域,对接国际优势资源和渠道,推动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创新水平与技术输出能力。
四是积极参与农业援助和人文交流。选派农业技术专家参与国家农业对外援助计划,承担援助项目。加强与世界粮农组织(FAO)中国代表处、驻华使馆农业处、驻华商会等机构的交流合作,利用各种外事场合推介天津农业品牌,提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组织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参与组织相关推广活动。
第四章区域布局 第一节亚洲1.东盟。积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探索与域内各国农业合作路径。加强在蔬菜、水稻、水果领域合作,支持越南天隆农业示范农场、印尼亚洲农业技术中心等境外项目发展,积极选育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水稻、花椰菜、黄瓜等作物品种。加强与印度尼西亚棕榈种植、加工、贸易环节合作。持续深化与缅甸在渔业领域合作。持续推进与泰国在畜牧养殖、农业科技方面的合作。
2.东北亚。加强与日本、韩国在乡村建设与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智慧农业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加强与日韩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合作,提升出口农产品品质。持续推进与蒙古国在设施农业领域交流与合作,探索畜牧业领域合作。
3.其他区域。推进与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南亚国家在蔬菜领域技术合作。推动对中亚优势农业产能“走出去”,稳步推进哈萨克斯坦农业园区项目。推动与以色列等西亚国家在农业节水、作物育种等方面合作。
第二节欧洲1.中东欧。稳步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完善园区项目功能。大力发展对中东欧国家农业贸易,加强在粮食、饲料、蔬菜育种等领域产业和技术合作。积极参与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机制对话和人才交流等活动,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合作。
2.西欧。加强与法德等欧洲大国农业合作,发挥中法示范农场作用,加强与法国在水稻、蔬菜育种方面的技术合作,积极参与中德农业人才交流。加强与英国在智慧农业、畜牧业等领域技术交流和农业职业教育合作。
3.其他区域。积极探索对俄农业投资,加强在粮食和大豆领域贸易合作。推动与荷兰、瑞典等北欧国家科研机构建立科技协作和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在美丽乡村、乡村文旅、循环农业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
第三节美洲1.北美。以“引进来”为重点,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合作,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兼顾投资和贸易发展。按照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发展布局,稳妥推进与美国相关地方政府农业合作,做好自美农产品进口,促进蔬菜、水果等对美出口。
2.拉美。加强与智利等拉美国家农业合作,发挥好中智示范农场技术引进展示窗口作用,积极推进智中示范农场建设,促进中智两国在畜牧种业、水果等领域的贸易和技术合作。
第四节大洋洲加强与澳新在畜牧养殖、奶业、水果等领域的投资和贸易合作,推动在奶牛、肉牛、肉羊等行业开展联合育种技术合作,鼓励对澳新优势农产品出口。引导远洋渔业企业加强与太平洋岛国渔业开发合作。
第五节非洲积极参与对非农业援助,选派畜牧、兽医、作物、园艺等领域农业专家承担援外项目。积极推动扩大对非农业投资和农产品双向贸易,推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在非洲示范推广,推动节水灌溉设备和技术“走出去”。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农业农村对外合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在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谋划部署推动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农业农村对外合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市农业农村涉外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安全发展底线,着力解决好农业农村对外合作重要问题,为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第二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通过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联合调研、政策会商和联合宣介等,加强工作协调,凝聚共识,推动政策创设、重点项目建设、重要工作举措落实。加强与农业农村部国际合作系统工作对接,在规划引领、政策倾斜、人才培养等方面争取支持。加强与兄弟省市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工作交流,加强交流互鉴。推动各涉农区建立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工作机制,配置工作力量,强化对各区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指导。加强对企业的协调服务,推动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
第三节完善政策措施继续加强财税、融资、保险、通关等政策创设和落实,支持农业“走出去”、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加大政策性金融、政策性保险对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部门为“走出去”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支持,探索通过供应链金融、信用贷款等方式为境外项目提供融资;推动保险机构设计专门的风险管理产品,探索符合农业国际合作项目特点的项目承保和理赔条件。畅通种子出口和重要农产品回运渠道。支持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推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平台建设与促进农产品出口有机结合。鼓励出口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出口。
第四节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农业外事、外经、外贸和援外人才培养,定期举办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工作队伍培训班和企业人才培训班。积极选派推荐中青年干部参加农业农村部外交官队伍、外事人才储备库、国际合作组织人才、农业援外人才培训班等培训项目,积极参与中德等青年农业实用人才、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农业人才等交流项目。
第五节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测评估,根据项目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调度指导,并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任务部署,认真做好绩效延伸评价工作。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农业对外合作骨干企业要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结合规划布局,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和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 | 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国际合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doc |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ZCFG152022/202207/t20220706_5927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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