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近期,部分媒体报道了我省部分县种子市场有关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李锦斌书记、王清宪省长、程丽华副书记和张曙光副省长等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决不能让“三无”种子坑害农民,威胁粮食安全。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结合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和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活动,决定自2021年9月起在全省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三无”包装种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现就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开展拉网排查。重点针对当前市场白皮包装和走村串户销售来源不明种子等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查套牌侵权、假冒伪劣、“三无”包装等违法行为,严查品种合法性、真实性等,追查问题种子来源。
(二)加强市场监管。各地在组织好拉网式排查的同时,要把省际之间、市县之间监管薄弱区域,问题较多的种子集散地和大型农资批发市场,边远农村集贸市场,多次被举报或被查处的企业和经营门店作为重点,尤其是小麦主产区,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排查频率。
(三)组织入户调查。要选择不同规模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建立联系制度,主动上门调查了解用种情况。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种业企业、经销商、村干部和农技人员作用,主动查找违法线索。
(四)加大查处力度。要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问题、重大线索,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案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掐断非法生产经营“三无”种子的利益链条,注重追本溯源,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对一些重大案件,要及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要大力宣传科学用种知识,增强农户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案情通报制度,协调联合执法行动,做好案情会商和案件移交衔接工作。要建立跨区域案件协查机制,跨市、县的案件,分别由省、市挂牌督办,相关地区要互通信息、共享资源、联打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二、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20日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针对本地特点和监管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
(二)整中排查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地要根据农事活动安排,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一是对种子市场开展全面巡查;二是对小麦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抽检,把好种子质量关,防止假劣种子进入种子市场;三是挖掘违法线索,要收集走村串户兜售来路不明种子等违法行为证据,组织开展一定规模的入户倒查行动,对有代表性的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等主体进行逐户走访,了解品种来源、结构等相关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为重点,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0日)。做好专项整治的收尾工作,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监管漏洞,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构建打击非法种子的长效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种业发展环境。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书面报厅种业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种子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关系着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组织,强化领导,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履行种子监管职责。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决不能让“三无”种子坑害农民,威胁粮食安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重点,抓住难点,找准切入点,精心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细化任务,拟定措施,明确主体,组织力量、落实责任,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打一场有声势、有成效、管长远的种子市场整治攻坚战。对整治不力,仍有“三无”种子的地方,将通报批评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力量,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对发现涉嫌“三无”种子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曝光。要做好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的有机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死角。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5日
文件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xdzy/scgl/55906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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