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卫生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
夏末秋初时节,蚊香、驱蚊花露水等卫生用农药正值销售高峰期,卫生用农药的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规范卫生用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用上安全、卫生、优质的产品,8月16日,乌兰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到家和吉超市富民南路店、欧亚购物中心一楼超市等辖区内场所开展卫生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有卫生用农药六神花露水、六神驱蚊花露水、枪手蚊香等药品与洗化用品,与化妆品一起摆放在同一柜台销售的混乱现象严重,经营者普遍缺乏对卫生用农药的产品性质认识。执法人员立即找到超市经营负责人,亮明执法身份,耐心指导经营者辨别认识卫生用农药产品。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责令经营者限期对卫生用农药与其他商品进行分柜销售,并提醒经营者严把进货关,对存在没有农药登记证等问题的卫生用农药产品不予进货。经营者纷纷表示,之前缺乏相关知识,经过这次普法学习,今后一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经营。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检查经营卫生农药场所8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
乌兰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跟进卫生用农药应当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整改情况,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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