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农牧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部门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辽市农牧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动物防疫补助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8月17日-19日,评价工作组分别赴科左中旗、开鲁县、奈曼旗、科尔沁区4个旗县,随机抽取项目实施地点开展评价工作。工作组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听取汇报以及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等方式,分别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价。专家组通过此次实地抽查,对2021年全市农牧业项目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下一步,市农牧局将以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改进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全面推进项目建设打好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tl/202208/t20220825_2116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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