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积极开展耕地分类管控工作 确保耕地“适其所用”
近年来,广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耕地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的要求,针对可食用农产品做好耕地分类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在保护管理工作方面,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严格保护,切实做到“面积数量不减少、风险程度不提高”。
在农艺调控工作方面,全区针对在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可食用农产品的区域,积极采取农艺调控措施,对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进行调控,减少污染物从土壤向作物特别是可食用部分的转移,确保产出可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从水稻低积累品种筛选、水分管理、优化施肥、叶面阻控、土壤调理等方面探索验证和不断完善,首创了广西农用地安全利用“GTP+”模式,为各地提供参数更明确的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
在种植调整工作方面,结合广西种植习惯,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内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改种糖料蔗、木薯、棉花、烟草等非直接食用作物。针对少部分仍种植可食用农产品的区域,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会同粮食部门将该区域产品收贮进行闭环管理,用于工业酒精生产等,真正到耕地“适其所用”。
据悉,2020年、2021年广西耕地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87.26%、91.05%,较好地完成了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年度安全利用率的工作目标任务。下一步,广西将继续开展耕地分类管控工作,争取到2025年,实现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目标任务。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ywkb/t129823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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