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3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99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推进政策落细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任务,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为主线,以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创新农技推广服务体制机制为保障,紧盯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激发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活力,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拓展项目实施内容,大力推广粮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提高农技推广体系支撑服务中心工作的效能。
(二)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广泛集聚农业科技资源,在保障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情况,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任务完成效果好的县(市、区),适度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和全省科技引领优势产业发展试点县倾斜。
(三)坚持结果导向,完善体系。加强基层农技骨干人才培训,建设多层次农业科技示范载体,在有需求的地区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承担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农技推广格局。
三、年度目标
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活力能力持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在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料,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支撑。推介一批重要粮油作物主导品种,推广1000项(次)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500(场)次以上的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对全省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培育1000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县域农技推广首席专家(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募1000名以上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培育10000名以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锚定国家农技推广机构职能定位,调动各级农技推广力量,全面支撑稳粮保供、大豆油料扩种、“菜篮子” 产品供给、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落实,优先做好冬小麦“科技壮苗”全程田间管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优化县域农技推广资源配置,探索农技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工作机制,开展星级服务创建活动,提升条件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激发服务活力。支持有条件有意向的项目县,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线,以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以科教兴农“一三五五”工作机制为抓手,引导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性服务组织等多元农技推广主体合理分工,开展区域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探索农技推广的组织协同、利益联结、信息贯通机制,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效率。
(二)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坚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推介制度。围绕稳粮保供等重点任务,结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省市县三级联动遴选发布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健全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各项目县要聚力农技推广首席专家、农技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特聘农技员组成的县域农技推广服务团队建设,实行技术服务首席专家负责制,制定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实行农技指导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个农技指导员负责指导5个左右行政村,健全“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技术推广责任机制和“专家+技术指导员+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链式推广服务机制,加快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减灾技术指导服务,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三)打造先进农业技术示范展示平台载体。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构建多层次农业科技示范载体。一是高标塑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增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与绩效考核,组织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申报,认定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支持郑州、平顶山、安阳、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等11个省辖市,利用2021年度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奖励资金,开展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各项目县要结合县域农情实际,加强行业统筹协调,建设不少于2个长期稳定、作用突出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基地建设要明确年度任务,健全管理档案,自建、租用类基地要有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协议。每个示范基地要按照标准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要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方案。二是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增强农业科技辐射带动能力。完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和考核激励机制,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主体;完善农技指导员对口精准指导服务机制,每个乡镇(区域)农技站对接服务不少于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推动示范主体学习应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提升其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永久牌”农技服务专家队伍。
(四)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各地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继续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在53个脱贫县、60个生猪大县实行特聘计划全覆盖,每个脱贫县特聘农技员5名,每个生猪大县特聘防疫员20名。各特聘计划实施县要完善遴选办法、规范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管理,实行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做好特聘农技员(防疫员)信息化管理服务。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制度机制。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农技推广人才培训规划、课程体系和师资库建设,遴选省内实训基地,创设线上培训“云学”平台,构建省级示范培训、市县实地培训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训相融合培训模式,灵活运用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论坛交流等培训方式,优化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路径,提高农技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各地要聚焦县域农技推广服务团队能力提升,完成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省市两级重点抓县域农技推广首席专家(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和农技指导员培训,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项目县开展不少于 5 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 2 天。支持农技推广体系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金融机构合作,强化金融知识培训,提升融资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培养方式,吸引具有较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青年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强化服务业绩考评激励。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紧密挂钩,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成果申报、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激发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活力。支持引导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田间学校”等方式模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拓宽农业科技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其在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协调在金融、财税、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发挥涉农科研院校在人才、成果、平台等方面优势,开展星级农技推广区域站与科技小院联建试点,加强农技推广人才培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七)创新农业科技县域服务模式。在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和全省科技引领优势产业发展试点县探索新型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推动县域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对科技特派团帮扶工作的承接作用,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特聘农技员招募、先进技术示范展示等工作。
(八)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各项目县要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信息平台,加强线上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农技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服务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区农技推广工作实际,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进行功能订制和二次开发,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紧紧围绕2022年项目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推动相关政策衔接配套,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规范农技推广工作制度,明确信息管理员,认真做好有关数据信息填报。各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编制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所辖项目县实施方案的指导审核。省辖市及所辖项目县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电子文档随文报送。省直项目实施单位参照县级要求执行。
(二)加强绩效管理。各地要按照《河南省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水〔2020〕102号)和《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水〔2020〕79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采取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互评等方式,构建全过程一体化、线上线下联动逐级负责的绩效管理和定期督导机制,做好全过程动态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项目预算安排挂钩。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地要充分挖掘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系统总结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推介、会议交流、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nyj.nanyang.gov.cn/zcjd/5277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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