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日照市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丢弃范围广、有农残、难降解等特点,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以“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使回收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回收539吨,其中2022年上半年130吨。
一、突出“三个主体”,构建全方位回收网络
一是突出政府引导。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从回收处理各环节具体操作、资金补助、监管考核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市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两个环节进行奖补。各区县政府也分别出台配套意见,并落实配套资金,其中2021年东港区落实区级配套资金110万,岚山、莒县分别落实40万元,五莲县落实150万元。
二是落实回收主体。从农药销售、使用、包装废弃物回收三个环节进行宣传引导,为农资经营店和农业生产主体配备回收桶,要求农药销售者、使用者依法依规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同时,乡镇、村结合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开展党员主题活动等形式,广泛发动,开展全员回收,包装废弃物自觉回收已成为一种习惯。五莲县各村利用党员一小时活动,集中清理散落在荷塘,沟渠,野外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全市回收站(点)已达到3996个,其中农药经营门店设置的回收站(点)1450个,行政村设置的回收站(点)2465个。
三是协调处置平台。结合各区县工作实际,协调处置平台,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处置。东港区通过公开招标与岚山区中信环境技术(日照)有限公司签订无害化处置合同,定期开展处置;岚山区利用区位优势,依托岚山区中信环境技术(日照)有限公司建立区级回收中心,有效降低成本;莒县依托乡镇环卫一体化设立收集站开展收集,通过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时进行处置。
二、强化“三项制度”,实行闭环管理模式
一是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制度。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市级农药监管系统平台,为辖区内农药经营主体建立农药销售台账,时时掌握农药入库、销售等信息。按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将销售者作为回收链承上启下的最重要一环,要求各农药经营网点严格履行回收义务,定期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交乡镇回收贮存站贮存。结合农资打假行动、农资农药执法检查等专项治理行动,对各销售点回收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回收量明显偏少的农药经营业户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督促整改。
二是严格执行有偿回收制度。市县均安排专项资金,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进行奖补,出台指导补贴标准,由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和调整。目前,全市指导补贴标准为:10-150克(毫升)0.2元/瓶(袋),150-300克(毫升)0.3元/瓶(袋)300克(毫升)以上0.24元/瓶(袋)。从回收效果看,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95%以上为塑料瓶包装,袋装因重量轻、收益低,导致回收量较少。为促进袋装回收效果,东港区将10-300克袋装药袋(大小混合)回收价格上调4500元/吨,瓶装回收价格保持不变,袋装回收率量大幅提升。
三是严格执行监管考核制度。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纳入市对区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进各区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和回收处理效果工作实效。各区县也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莒县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纳入“乡村振兴干部绩效考核”,分值20分,其中对20处乡镇街道按照总回收量与理论生产量之比进行排名赋分,分值12分,乡镇街道收集站、农药经营门店三本台账与经营规范分别赋分,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三、明确“三个要求”,推进工作常态化
一是要求严格履行制度。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对回收点设置、农药经营店回收义务履行情况、台账建立、有偿回收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严肃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对区县、乡镇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半年督导,督导结果作为全年考核依据。二是要求台账详实准确。将台账管理作为工作评判的重要依据,要求农药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农药销售台账和农药废弃物回收台账,详细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及去向,并进行登记实名和联系方式,在督导过程中进行抽查回访,严格压实经营户责任。三是要求资金使用安全。为确保奖补资金使用效果最大化,要求各区县拟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资金使用方案,详细制定绩效评价意见,压实区县、乡镇政府监管责任,明确每一笔资金流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日照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dfdt/202209/t20220905_4050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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