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机具核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2020年及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奖补资金的发放工作,海门区农机推广中心自9月2日起安排农机人员分组到海门各区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机具核查工作,预计于9月9日前完成工作。
为确保机具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前期各区镇已上报纸质材料,海门区农机推广中心审核并退回不合格材料,区镇修改再次上报后,确定了初步审核通过对象为2020年秸秆还田离田装备补贴的申请主体和2021年秸秆还田装备补贴、油菜收割机补贴的申请主体。
此次机具核查采用100%核查全面核查方式进行。对于奖补对象重点核验奖补对象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相符情况,确保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奖补对象身份证件所显示姓名的一致性,另外2021年购机者需是海门籍个人;对于作业机具重点核验作业机具铭牌、钢印显示信息是否与申请补贴清册对应的机具信息一致,同时也要核验作业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的一致性。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njfz/content/99762e8e-8255-4aa8-b5d3-e877b0ebcc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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