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圆满完成省淡水鲢鳙鱼增殖放流任务
为增殖、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改善、修复水域生态环境,10月17日-18日,在辽宁省水产苗种管理局监督指导下,锦州市农业农村局验收组严格把关,圆满完成省淡水鲢鳙鱼增殖放流任务。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鲢鱼鳙鱼苗种120万尾,投放的所有鱼苗均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且适合大、小凌河流域锦州段的本土品种,对改善和优化大、小凌河流域锦州段水生生物资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以渔净水、以渔养水、以渔治水”生态功能,不断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种群的修复和水生态环境的改善,构筑水清鱼跃、岸绿景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助力乡村振兴,让小凌河秀水长清。
原文链接:http://nyncj.jz.gov.cn/info/1003/638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