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比选公告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将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费用
人民币20000元以内(一年度)。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已包含律师服务费、税款及差旅费等完成常年法律顾问所需费用。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四、服务内容
1.应比选人要求,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提供法律咨询;
2.应比选人要求,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应比选人要求,对重大经济项目建设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4.应比选人要求,审查或者协助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书;
5.应比选人要求,参与处理尚未形成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6.应比选人要求,列席局务会议;
7.应比选人要求,对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并及时告知相关情况;
8.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五、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配备至少5名注册专职执业律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3.担任本项目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执业年满四周年,且未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因涉嫌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调查。
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
六、评审方式
1.提交资料
比选申请人请于2022年11月4日17:00前将《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比选报名表》(见附件1)以及报名表中要求的比选资料(对于资格条件第2、第3项须出具附件2的信誉承诺书)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密封)现场提交至漳州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逾期的比选申请文件不再接受。
2.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律师事务所方可纳入比选对象。
3.召开评审会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由比选人在所有报价中选出最低报价,确定为中标价,对应比选申请人为中标人。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价,则由报价相同比选申请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低者中标,以此类推至选定中标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性的报价,比选申请人只能提供一个报价。
4.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单位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并由中选单位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大同新巷6号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96-2050316
八、其他事项
1.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参选相关费用。
2.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比选人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报价依次递补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比选。
附件:
2.信誉承诺书
3.报价书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nyj/2022-10-27/185473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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