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到葫芦岛市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10月24日至25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到葫芦岛市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本次共抽检产地水产养殖海参样品20批次。采样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时对养殖企业技术操作规程、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企业疫情防控、企业消防安全、投入品来源、产品销售去向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询查,并提醒养殖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生产责任,确保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
截至目前,葫芦岛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完成部级产地抽检样品65批次,其中冬奥会专项大菱鲆鱼5批次、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专项大菱鲆鱼60批次;完成省级产地抽检样品80批次,其中大菱鲆鱼50批次、海参20批次、虹鳟鱼10批次;市本级采样送检样品50批次,其中大菱鲆鱼40批次、风险监测海水贝类菲律宾蛤仔10批次。
截至10月25日,2022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全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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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210/t20221028_64142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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