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并非只禁鱼 两人非法捕捞螺蛳受查处
11月6日12时许,咸宁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西凉湖例行巡查,巡查至西凉湖嘉鱼段时,发现2名可疑人员正用螺耙在西凉湖里耙括螺蛳。西凉湖是全面禁捕区域,执法人员当即将他们抓获,当场收缴2套螺耙,查获非法渔获物800余斤。
经鉴定,2人使用的螺耙属于耙刺类禁用渔具,由耙杆和囊括型铁网组成,其利用锐利密集的钩耙在水底拖曳,将螺蛳贝类耙括入网,破坏渔业资源,对水底生态环境和底栖生物危害较大,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禁用渔具。
目前,2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交公安机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螺蛳是一种淡水底栖贝类,喜食有机碎屑、腐殖质、青苔等。螺蛳是西凉湖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水质净化、污染降解、水体调节、环境优化都发挥着独特的生态功能。过度捕捞螺蛳,会严重破坏西凉湖的生态环境。
咸宁市西凉湖综合管理执法局提醒:西凉湖保护区水域为全面禁捕水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j.xianning.gov.cn/nyzx/gzdt/202211/t20221109_28387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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