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合经处、省农经总站组织召开《四川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服务组织认定及监测办法(试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认定一批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和骨干队伍。2022年11月8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合经处、省农经总站组织召开了《四川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服务组织认定及监测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 与会专家听取了《办法》编制基本情况,并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有关要求,对《办法》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评估。 专家组提出,《办法》以相关政策为依据,立足四川省实际,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服务组织认定及监测工作,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致认为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可组织实施。强调出台《办法》对于培育我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杨东衡拍摄)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26/2022/11/9/a6e41068c20b41d8adb4626e75655ba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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