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生猪一次性补贴 进一步稳定生猪产能
为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铜政发〔2022〕9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积极行动,制定了《铜川市出栏商品猪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细化了补贴申报程序,明确了申报主体3个必备条件和3种不予补贴情形。
11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组成市级现场核查组,深入各区县对申报出栏商品猪一次性补贴的生猪养殖企业进行现场审核。核查组一行深入生猪养殖企业,通过核手续、查资料、看监控等方式,查验养殖企业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土地审批、环评审批等手续,核对产地检疫票据、生产记录,查看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等,确保财政补贴落到实处。
通过市级现场核查,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引导我市畜禽养殖企业向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增强生猪养殖企业信心,进一步稳定我市生猪产能。
网络编辑:孙丹
信息审核:张克勇
原文链接: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94/html/anyncjdt/gzdt/202211/6735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