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做好当前农业农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全市各级农业农村系统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的总方针,巩固农村地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现就扎实做好当前农业农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1.做好入(返)营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制度,凡域外来返营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主动到村委会报备,严格按照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进行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2.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提倡非必要不参加聚餐聚会,婚事缓办、丧事简办,承办50人以上的各类宴会、农村大包桌、流水席等机构或个人,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所在村、乡镇(街道)报告,并设置“场所码”,承办单位要严格查验参加人员核酸证明,所有参加人员扫“场所码”进入。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聚众赌博等行为。
3.加强农渔业重点人群管理。海上作业的渔民,靠岸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海上作业渔民的家属,有域外交易和接触的种植户、养殖户、水果水产品等大宗产品销售贩卖人员要严格落实“每天一检”制度。
4.强化渔港管理。各港口要设置场所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行程码和核酸查验措施,进出港人员需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做好作业渔船管理。严禁我市渔船前往风险地区作业、靠泊。杜绝我市渔船在海上与域外船舶接触或发生交易、转载、运输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与外籍渔船接触或易货、易物。
6.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通道。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严禁随意设卡拦截、断路封路,不得以本地防疫要求为由拒绝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确保农产品运输畅通。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yingkou.gov.cn/001/20221128/8c2494f1-ca7f-449b-be10-1b6ae02bf9e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