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18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认定一批示范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严格按照省通知申报要求与申报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料审查与实地考核,择优报送示范镇1个,示范点1个;重点县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申报。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包含县级农业农村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申报请示件以及省通知要求的申报资料各一式四份)于11月28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汇总,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审定通过后向省推荐。电子材料根据省厅要求一个申报主体一个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或粤政易联系人,逾期不受理。
二、其他事项:申报材料中的年度数据均为2021年度数据。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璐,电话:3220086,电子邮箱:zj8386zj@163.com;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韩冠彪,电话:3161963,电子邮箱:zjslyj@126.com。
附件:
《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184号).pdf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jiang.gov.cn/gzdt/content/post_1695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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