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农业农村局拟被表彰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公室发布了《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公告》,公告显示我省拟被表彰的先进集体有10个、先进个人有20个,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农村局巩道成同志榜上有名。
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经中央批准、农业农村部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于2016年底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出台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决策部署,以承担国家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任务为契机,强化组织保障、着力关键环节和目标任务,核实集体资产总额132.79亿元,“因村施策”确认集体成员488.63万人,量化集体资产40多亿元,发放股权证书23689份;176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登记赋码颁证并挂牌,依法确立特别法人地位和市场主体资格;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消薄”行动,探索形成资本运营型、村庄经营型、产业发展型、资产盘活型等10种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村均集体经济的总收入突破50万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下步,我市将巩固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的实现形式,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zwdt/sjbm/38731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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