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农业职改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漳州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0〕140号),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社文〔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凡在我市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台湾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社发〔2008〕73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申报农业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参照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二、报送材料时间
市直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5日;各县(区)报送材料时间截止2023年2月15日,评审材料送到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1003室。请抓紧组织做好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6-2028708,联系人:李科。
三、年限计算
申报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计算年限为取得本系列初级职称后至2022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计算为担任初级职务后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有关答辩问题
申报人员均需答辩,答辩范围:论文代表作、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漳州市农业技术职称 漳州市职称改革
改革领导小组 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nyj/2022-12-30/78605007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