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驾驶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3-01-08 来源: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龙岩市农业农村局驾驶员(劳务派遣)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驾驶员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表现良好,遵守职业道德,无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无酒驾醉驾或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和不良征信记录。

  2.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言谈得体,身高1.60米以上,无色弱、色盲等视力问题,无传染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不抽烟、不喝酒。

  3.持有C1以上驾驶证,五年及以上驾龄,能熟练驾驶手动档、自动档轿车、商务车及6米以下箱式冷藏货车。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吸毒史的。

  2.在单位开过车,有公车私用、私车加公油等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助性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1.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竞争、人岗相适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招聘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实操、面试)、体检、综合考察、试用、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违法犯罪记录、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个人征信记录、违规违纪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

  4.实操考试实行百分制,由考评组成员对驾驶员驾驶车辆的技能水平进行现场打分。成绩达8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面试考试实行百分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场面试打分。

  6.加分条件。满足驾驶员招聘条件者,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2分,封顶6分:①中共党员;②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职驾驶经历;③复员退伍军人;④驾龄超过10年且未发生交通责任事故;⑤持有B证及以上驾驶证。

  7.根据实操考试、面试考试及加分情况确定考试综合得分。其中,实操考试合格者才能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面试成绩+加分成绩,最终按考试综合得分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

  8.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综合考察:①拟聘用人员组织健康体检(主要排除重大疾病),体检费用自理;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现实表现、品行品德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③有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有综合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9.拟聘用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和综合考察合格后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者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进行用工,试用期两个月。

  10.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用工关系。

  11.如遇录用人员放弃入职,按得分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

  参照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四、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正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自2023年1月5日至1月1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69号(龙岩市农业农村局)11楼1101办公室。

  3.联系人:苏杭;联系电话:0597-3213123。

  4.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并持1张个人免冠1寸照片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个人征信证明等材料。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j.longyan.gov.cn/xxgk/tzgg/202301/t20230105_196928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