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解读说明
一、起草过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决策部署,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实力,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晋中实际,制定了《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方案共提出四个方面的工作举措,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实力。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二是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水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创业创新平台,创建农业发展示范区。三是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商环境。落实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各类金融支持,加大主体扶持力度,强化“双包三联”服务。四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建立清单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注乡村产业、支持农业市场主体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重要意义。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遵循,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实力、提升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
原文链接:https://nyncj.sxjz.gov.cn/xxgk/fdzdgknr/zcjd31nw/content_17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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