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深化改革 依法履职 努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能力
近年,梅河口市全面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增强执法实效,取得显著工作成效。梅河口市先后获得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单位等荣誉称号。
建体系、强保障,构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新框架
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农业农村局积极协调,机构编制部门靠前保障,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职责编制明确到位。在全省率先出台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全面整合市局及所属单位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3名,确保农业综合执法体系的延续性、完整性。二是队伍整合组建到位。执法队伍改革转隶人员84人,整合种植业、动物监督、农村宅基地、农机、渔政等各领域执法职能,变“九龙治水”为综合执法。三是经费政策保障到位。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预算经费,实现办案和专项行动经费无缺口,一线执法人员农业有毒有害、动物卫生两项津贴得到保障,改革后,累计投资350万元购置执法车辆等办案装备,充分保障执法顺利开展。
提素质、练内功,适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新要求
针对改革后执法领域范围大、新人多、执法链条延长等新情况,梅河口市坚持专业提升和实战练兵“两手抓”,制定提升计划,采用集中学、线上学、结对“传帮带”和混合编组“相互学”等多种形式,多轮次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办案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执法人员均通过了执法资格考核。通过实战练兵,实现执法人员一专多能,有力促进执法办案能力整体提升,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明职责、促规范,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
一是梳理权力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梳理行政处罚事项125项、行政强制事项18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执法“一张网”。二是划分职责边界。界定12个农业行业管理部门与农业行政执法职能边界,实现行业管理、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农业执法密切配合、良性互动。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农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会同公安、市场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交、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
聚合力、抓办案,树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新形象
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依法打击各类农业违法犯罪行为。近三年来,全市累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5起,罚没金额138万元,调解农资纠纷150起,比改革前分别提高了20% 、132%和92%,进一步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和秩序。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302/t20230201_8664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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