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3-03-04 来源: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对2019年印发的《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版)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liaocheng.gov.cn/xwzx_12480/gggs1/202302/t20230228_4253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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