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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时间:2023-03-04 来源: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月1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举行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这些年农民收入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请问现在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都有哪些?有哪些政策利好助力农民增收?

  对此,中央农办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回应,三农工作有两个永恒的主题,一个是保供,一个是增收,所以增加农民收入确实是三农工作的一个中心任务。

  他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9年提前一年实现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2022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大台阶,达到了2013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2年的2.88下降到2022年的2.45,城乡收入差距在逐步缩小。但也要看到,当前农民收入增速有所放缓,增收动能有所减弱,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要拿出长短结合、务实管用的硬措施,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吴宏耀表示,今年一号文件作出了部署安排,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稳定就业增加一块。2022年,工资性收入占农民收入的41.96%,这是农民增收贡献的大头。我们将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提高就业技能,增加就业岗位,创造就业机会,稳定农民工就业。目前,我们调查超过四分之三的农民工在省域内就业,超过一半在县域内就业,要顺应这种趋势,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

  二是经营增效提升一块。家庭经营净收入占农民收入的34.63%,其中六成多来自农业经营收入。我们将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通过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

  三是财产收入挖潜一块。财产净收入占农民收入的2.53%,还有很大潜力和空间可以挖掘。我们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

      四是转移收入拓展一块。转移净收入占农民收入的20.88%,是农民特别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继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增加对农民的补助补贴,筑牢社会安全底网,让农民群众腰包越来越鼓,日子越过越红火。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ztzl_16/xczx/202302/t20230215_8131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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