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汕头市促进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根据《汕头市三年立法工作规划(2023-2025年)》要求,现行《汕头市促进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所依据的上位法已经修改,《规定》已经不适应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发展现状,且上位法能够满足我市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工作需要,拟对《规定》予以废止。
2023年1月12日,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频道)发布《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汕头市促进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2月14日,公告期满,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现将公开征集意见反馈情况向社会公示。
附件: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汕头市促进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的公告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nyj/zwgk/tzgg/content/post_21846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