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调研指导安州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职能。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并明确提出要建立“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就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工作印发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细化审批流程、严格巡查监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先后多次就宅基地管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但从我市当前整体情况来看,个别地方仍存在对宅基地管理职责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巡查监管机制不优、落实不力,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畅,工作合力不足等问题,“建新未拆旧”情况突出,甚至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督促指导基层切实履行宅基地管理职责。3月1日,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安州区部分乡镇、村调研指导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调研组先后深入雎水镇枫香村、皇帽村,详细了解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和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情况,认真查看了相关审核资料和盘活利用流转合同文书,并与基层负责同志和盘活利用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就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闲置盘活利用等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做了深入交流。调研组指出,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政策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指导和服务水平。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宅基地审批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和“法定面积”等规定,规范审批流程,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在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工作方面,要加大部门配合和协调力度,切实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作用,注重学习借鉴,强化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积极稳慎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
今年上半年,市农业农村局还将主动作为,联合市自规和住建等部门开展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专题项调研指导工作。通过调研指导,进一步摸清基层宅基地审批与管理工作现状,梳理客观问题和现实矛盾,督促各级各部门压紧压实宅基地审批与管理属地责任,落实关键环节职责,督促规范审批流程,指导加强过程监管,帮助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全市宅基地审批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zwdt/sjbm/41623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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