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四川省第八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关于开展第八批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选和省级示范场监测工作的通知》(N〔2022〕—3001号)要求,经主体自愿申报、县级核实、市级初审、省级综合评审通过,并按照程序公示无异议,经第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命名成都鹿湖半岛家庭农场等277家家庭农场为四川省第八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同时,根据监测结果,决定取消金堂县禧和福家庭农场等25家监测不合格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称号。
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全面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为建设四川农业强省贡献力量。
附件:1.四川省第八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命名名单
2.2022年取消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称号名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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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doc |
原文链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30224111336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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