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豇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崇川区农业农村与水利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通州湾示范区农村工作办公室、苏锡通科技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22〕2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豇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南通市豇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通市豇豆农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wj/content/1f14d148-5461-423a-944f-452da257fe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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