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洪湖市集中销毁一批非法捕捞工具
近日,洪湖市集中销毁一批2022年以来执法收缴的非法捕捞渔具钓具,这也是洪湖市开展“十年禁渔”行动以来,集中销毁非法捕捞渔具钓具数量较多的一次。
销毁现场,执法人员将收缴的违规垂钓鱼竿和渔具集中摆放在地面上进行集中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据了解,2022年以来,洪湖市共收缴违规地笼、方毫2150部、各类网具45部1450米、违规钓具530套,目前已全部销毁。
通过此次销毁活动,充分展示了洪湖市打击非法捕捞的成果和力度,彰显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决心和意志,有力地震慑和警示了不法分子,确保长江禁捕工作长治久安。下一步,洪湖市将继续保持渔业执法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各类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整治市场及餐馆销售江鱼、湖鱼行为;取缔非法网具和钓具售卖点;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团伙和聚众垂钓行为;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及洪湖大湖水生野生动物产业链、利益链;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专项行动,对非法捕捞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据了解,洪湖是我国第七大淡水湖,是国际重要湿地,被誉为“湖北之肾”,境内拥有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洪湖市认真落实长江大保护和长江“十年禁渔”各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自2022年8月以来,洪湖市共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34件(团伙案件13件、个案12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14人(刑拘13人、逮捕8人、取保候审193人);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3件,涉案人员158人。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scy/202303/t20230307_81767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