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的公告
时间:2023-03-13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种字〔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撤销山东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79个玉米、小麦、水稻、大豆、棉花品种,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推广、销售。
附件:山东省撤销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第六批)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2/t20230220_4247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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